|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院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院保存的医院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院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我院编制了《和静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我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将实时进行调整、更新,需要获得和静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
和静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范围包括我院层面的信息公开,和静县人民医院信息化与政务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和静县人民医院层面的信息。医院信息按照内容分为以下七类项:
|
序号 |
一级类目 |
二级类目 |
分类号 |
|
1 |
服务职能: |
领导成员 |
1100 |
|
领导职责 |
1200 |
|
工作标准 |
1300 |
|
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 |
1400 |
|
2 |
服务项目: |
管理办法 |
2100 |
|
管理规定 |
2200 |
|
3 |
服务收费:
|
收费标准 |
3100 |
|
4 |
政策法规: |
管理依据 |
4100 |
|
服务依据 |
4200 |
|
收费依据 |
4300 |
|
5 |
服务监督: |
包括承诺 |
5100 |
|
监督方式 |
5200 |
|
监督电话 |
5300 |
|
投诉时限等 |
5400 |
|
6 |
工作动态: |
年度工作目标 |
6100 |
|
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
6200 |
|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群众知情、参与、监督的事项 |
6300 |
|
7 |
其 他 |
难以归入以上各类的信息 |
7100 |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院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院编制了《 和静县医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院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务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hj.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和静县医院信息化与政务办公室查阅。 (地址:和静县克再东路8号院 电话:5028510)
二、医院信息编排体系
(一)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目录格式:
|
序号 |
索引号 |
信息种类 |
信息 名称 |
文号 |
公开类别 |
内容
概述 |
生成
日期 |
发布机构 |
依据 |
载体类型 |
记录形式 |
关键
词 |
(二)编排体系描述。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惟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单位代码、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组成,各部分号码用“-”相连,其结构为:区域及部门编号-分类号-信息生成年份-流水号,总长度为18位字符。
(1)和静县医院信息公开目录部门编号为JC-702。
(2)信息所属分类号详见“和静县医院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表”。
(3)信息生成年号:某条信息生成的年号。如:某条信息2007年X月X日生成,此条信息的“信息生成年号”为“2007”。
(4)流水号:某条信息填报时的顺序号,各信息填报责任人依序自行编号,至少编写五位数字。
例如:和静县医院办公室2007年关于院长分工的信息索取号的编制。和静县区域编号为“JC”,县医院部门的编号为“702”,院长分工属于信息分类中服务职能—领导成员,信息分类号为1100,信息生成年号则根据具体年份编制为2007,流水号则根据填报顺序编制。则以上信息的信息索取号应编写为:JC702—1100—2007—00001。
2、信息种类。根据目录分类进行选择。
3、信息名称。是指该信息的标题。
4.文号。文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文号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并依此顺序居中排列。
5.公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类型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两种。
6.内容概述。内容概述是对信息主要内容的说明,包括: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等。用来帮助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确定信息是否符合其需求。
7.产生日期。产生日期是指信息正式发布(出版)的日期。对于医院文件,产生日期即签发日期(如文件为会签的,产生日期为最后一个签发日期);对于非文件类的信息,如数据表格等,产生日期指该信息可为公众完整获得的起始时间。日期需要以一种所有人都能识别的格式出现,并且它能被计算机软件所解释。日期格式应符合ISO8601〔W3CDTF〕规范,并使用YYYY-MM-DD的格式,其中YYYY是年,MM是月,DD是日。
8、发布机构。指信息的责任者。信息为一个机构产生时,该机构为发布机构。信息为几个机构联合产生时,文件类以谁编制文号,则该机构为发布机构;非文件类以谁为主编制,则为主编制的机构为发布机构。发布机构应使用全称,不能使用简称。
9.依据。主要说明行政权力、服务、收费等事项依据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名称及其文件编号。
10.载体类型。指信息的物理载体。一般有纸、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
11.记录形式。指信息的记录类型,包括文本、图表、照片和影音等。
12.关键词。关键词是为了方便公众查找而设立的一个用于信息标引和检索的数据项。它是一组表达某一主题代表性的习惯用词,可取自信息的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信息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非规范化的词或词组,也可以是公众已认同的俗语。其中公众认同的俗语至少标注1个。
三、院务信息公开时限
根据《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和静县医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本院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院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和静县医院办公室(信息化办公室)(名称)
|
办公
地址: |
和静县克再东路8号院 |
邮政
编码: |
841300 |
|
办公
时间: |
冬季 10:00-14:00 15:30-19:30(工作日)
夏季 9:30-13:30 16:00-20:00(工作日) |
|
联系
电话: |
0996-5028510 |
传 真: |
0996-5029208 |
|
电子
信箱: |
|
五、和静县医院主动公开信息获取场所
2.到本院院务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六、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直接和静县医院院长办公室投诉,由行政办公室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院务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院未依法履行院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996-5028537,传真:0996-5029208,电子邮箱:xjhjxyy@126.com,办公地址:和静县克再东路8号院;办公时间北京时间10:00-14:00,15:30-19:30,夏季9:30-13:30 16:00-20: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院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1、主动公开
本院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院信息公开主要采取以和静县人民医院信息与政务公开公示栏或和静县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xjhj.gov.cn。
2、依申请公开
除本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院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本院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附表
和静县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
申请人信息 |
公民 |
姓名 |
|
工作单位 |
|
|
|
证件名称 |
|
证件号码 |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
法人/其它组织 |
名称 |
|
组织机构代码 |
|
|
法人代表 |
|
联系人姓名 |
|
|
联系人电话 |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
|
电子邮箱 |
|
|
申请时间 |
|
|
所需信息情况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 | |